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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新法,心随法治——记法学院开展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专业讲座

2017-04-27 阅读: 出处:法学院 作者: 编辑:

基于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的背景,2017424日至26日晚间,法学院组织于文心楼104教室开展了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的专业讲座,法学院专职教师杜江江老师作为主讲带领同学们了解新法,法学院2014级、2015级、2016级学子均参加讲座。

讲座伊始,杜老师以提问的方式引出新旧法的历史——实践争议,不断完善,跨越30年;新法出台的意义——起始民法法典编纂工作、成功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成为老百姓的“生活宝典”,促进我国民法不断发展。随后,杜老师具体详细地为同学们介绍了本次民法修订的基本方向——沿用民法体系、细化民事法律关系,与时俱进、更加适应社会现状:1、强调自然人的民事权利,如扩大胎儿的民事权利能力;法人的分类形式,以“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特别法人”的标准重新划分。2、强调两条新增的民事法律规范——个人信息保护权、见义勇为。3、强调细化意思表示;自己代理、双方代理效力的确定以及表见代理中更突出善意相对方的权利、诉讼时效的变更。同学们仔细聆听,认真记录,并在讲座结束后及时提问,加强对新法的学习巩固。

本次讲座不仅有利于法学学子了解新法、增强专业技能、适应法治社会的变化,更有利于法学院培养适应社会发展的法学专业人才、营造一种良好的法学氛围、践行普法工作、助力法治工作的开展。

撰稿:涂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