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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顺利开展法律实务系列讲座

2017-05-22 阅读: 出处:法学院 作者: 编辑:

为了让法学院学生充分了解法律工作者在实践中如何处理法律实务、指导即将毕业的法学学子选择就业方向,法学院特邀天外天律师事务所黄雯律师和范贤华律师、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反贪局陈金检察官、云南省人民检察院那文婷检察官、西山区人民法院吴娴法官、北京盈科昆明律师事务所潘原律师分别于2017427日、428日、54日、55日、511日下午在文心楼202教室开展了法律实务讲座,法学院2014级全体同学均参加。

2017427日的讲座中,黄雯律师讲述了律师的日常生活,让同学们了解到律师的辛酸及律师职业中的困境及工作技巧,如在会见中运用心理学快速提取到有用信息;随后分析了律师行业的走向,为同学们的未来就业提供参考;通过分析法学院学生的就业方向,引发思考,让同学们根据自己的特长、兴趣、资源和目标找到适合自己的职业,为即将毕业、马上面临就业选择的同学们指明了方向。

当天晚上,范贤华律师以自己的亲身经历入题,回顾曾经的自己、反思现在的自己、展望未来的自己,学会思考、勇敢付出、坚持不懈,鼓励同学们不断进步,成为自己想要做的自己。范律师强调在面临艰难抉择时应通过自我剖析找到切入点,坚持不懈、做到极致,方能成功。

428日的讲座中,陈金检察官以反贪污反腐败典型案例为前提,分析了当今腐败的特点:省部级一把手索贿受贿、买官卖官、官商勾结、带病提拔、特权腐败等,总结腐败的趋势并针对如今的腐败现象,开辟风险防控机制新路径及改革权力配置机制,让人民群众参与反腐败中。同时讲解了侦查讯问的方式方法和技巧,介绍了一些侦查讯问的工具,引起大家对侦查的兴趣;也讲述了检察院反贪局的工作趣闻,让大家更加了解检察院工作、增加就业选择。

54日的讲座中,吴法官以“勤工俭学是否属于劳动关系”引入,详细介绍了劳动关系的重要性,以审理案件的经验强调作为法律人要有证据意识。对于劳动争议案件,吴法官从法院受理范围、管辖权、证明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及证据的收集等方面进行了讲解,从法院的角度提醒大家在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吴法官较为注重实践中的做法,为同学们步入工作岗位准备提供参考。

55日的讲座中,那检察官讲解了冤假错案分析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和刑讯逼供案例,从中抽脱出理论知识,生动形象地加深了同学们的理解。“与其责骂罪恶,不如伸张正义”这是那检察官对自己工作的理解,并建议大家遵从自己的内心、选择自己喜欢的职业。

511日的讲座中,潘原律师分析了什么样的人适合做律师以及律师应具备的基本技能,特别强调外在仪容仪表,“律师的服装就是客户的脸”——保持律师形象很重要,应服饰遵从“三色原则”,饰品尽量精简,表现出律师的严谨与干练。同时,告诫同学们要想成为律师,坚持3-5年的“难熬期”是必要的,要调整好心态、学会总结、积累经验。随后从实务方面给同学讲解了接案后的准备工作,强调了律师工作记录不仅是提醒自己工作安排的时间表,更是工作内容的凭证。介绍立案应准备的材料,从两个简单的借款案例教会大家如何写起诉状以及如何牢记知识点。从不用的角度给予大家不同的思路,得到全面的学习。

通过本次法律实务系列讲座,同学们对三机关以及律师的工作加深了认知,分享的司考经验也给同学们提供学习思路、找到适合自己的复习方法、积极备战司考。前辈们的言传身教能帮助2014级法学学子在以后的工作中少走弯路,作出正确的就业选择,毕业后成为优秀的法律人,为我国依法治国做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