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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学修身,律己为人——记法学院2016级民事诉讼实务讲座

2017-11-06 阅读: 出处:法学院 作者: 编辑:

    20171121345分,法学院于文心楼104开展了民事诉讼实务讲座,讲座由钟磊老师主持,陈烈律师主讲,法学院2016级全体同学均参与。

 

    讲座开始,陈律师首先个人信息及工作经历进行了自我介绍,并说明本场讲座将讲解现行的法律管辖权的规定及法院一审程序。首先,陈律师依次给同学介绍法院的级别管辖、地域管辖、专属管辖、约定管辖和移送管辖,重点强调了约定管辖、专属管辖以及移送管辖。在介绍这些特殊的管辖权之中,陈律师结合自己的工作经历,运用大量例子,例如异地租房纠纷、夫妻不睦离婚以及合同纠纷、继承纠纷的例子,将生涩难懂的法律法规变得简单易懂、灵活巧妙,更加契合实际生活。同时,陈律师提醒同学们,无论在学习还是将来工作中,都要保持严谨认真、一丝不苟的品质,才能更好地将法律运用到生活中。陈律师以丰富的律师经验对案例进行分析、评论,强调律师最重要的就是充分尊重自己委托人的意愿。在此之中陈律师还不忘提醒同学们:在书写起诉状时,事实和理由一定要简洁明了;书写诉讼请求一定要谨慎、多思考,将关系到一场官司的输赢。

 

    随后,陈律师接着介绍法院的一审程序。她提醒同学们注意一审与二审合议庭的组成,之后结合司法解释介绍回避制度,帮助同学们理解在不同情况下不同人员的回避是如何运用到司法实践中来的。然后,陈律师讲解了诉讼参与人的相关规定,结合自己在庭审中的趣闻,帮助同学们巩固和掌握诉讼参与人的相关知识,强调诉讼参与人遵守法庭秩序的必要性,希望同学们将来在庭审中注意言行举止方面的礼仪,也希望同学们在以后的司法实践中随时都拥有存留证据的意识,注意法律规定的举证期限。值得一提的是在此次讲座中,陈律师结合自己助理的经历,给同学们了一个受益终生的建议:不仅要精于学业,同时也要不忘修炼自己的情商,不要只专于学习而忽略了为人处世的重要性。

 

    此次民事诉讼实务讲座,将同学们在民事诉讼课程学习中的重点难点进行归纳和整理,并结合实务和大量司法案例帮助同学们更好地学习和理解知识点,让同学们感受到了法律实务的魅力,学会在以后的日常生活中勇敢地捍卫自己和委托人的权利。同时,此次讲座也让同学们意识到,要努力让每一个人民群众在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首先得从程序的公平正义做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