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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真知,相辅相成——记法学院顺利举行2016级模拟法庭竞赛

2017-11-10 阅读: 出处:法学院 作者: 编辑:

2017119日,法学院在文心楼104成功举办了2016级模拟法庭竞赛。竞赛在法学院专职教师马嘉的统筹和指导下有序开展,并邀请嵩明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赵寿花、嵩明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书记员丘银鹏、嵩明县人民法院未成年人审判庭庭长角丽媛,法学院专职教师谭艳、李文华、钟磊、高耀清、杜江江,法学院党总支副书记徐文渊作为此次比赛的评委以及嘉宾,由法学院2016级辅导员杨戈林和法律援助中心组织,全体2016级同学均到场参与此次竞赛。

 

模拟法庭竞赛在一片晨光中,伴随着由学生们担任的审判长、陪审员、公诉人、辩护人、被告人和法警角色的陆续入场拉开帷幕开庭,书记员宣读法庭纪律:所有到庭人员必须听从审判员的统一指挥,一律关闭通讯设备,遵守法庭秩序,旁听人员必须保持肃静、不得大声喧哗,未经允许不得录像、摄影的基本要求之后,模拟法庭竞赛正式开始比赛一共有庭前准备、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以及最后宣判六个阶段案件审判中,法官、公诉人用简洁明了的专业术语进行审判,让同学们充分认识到案件审理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庄严肃穆的庭审现场,法学六班的《我想让我的孩子安乐死》、法学三班的《药家鑫杀人案》、法学二班的《女大学生杀人案》中,同学们惟妙惟肖地演绎了庭审现场个每个角色,尤其是作为法律工作人员应有的认真、严谨、一丝不苟,体现了每一个法律角色的法律工作态度以及公平、公正的法律工作精神,营造出了法庭严肃、庄重的氛围,让所有在场的旁听人员都真正融入到了整个审判过程中,以案说法,和法官们共同分析犯罪的原因,并在每一个案件中总结经验,从被告人身上吸取教训。此次竞赛也使学生们在实践中学法知法懂法,进而使他们励志成为守法的公民,同时,法学院全体师生也希望通过举办“模拟法庭”竞赛活动,推动学校法制教育更上一个台阶。在上午的比赛接近尾声时,由嵩明县人民法院的两位庭长、嵩明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书记员丘银鹏以及各位评委老师对上午进行的模拟法庭竞赛活动进行点评,评委们首先表扬了学生们态度和思维,其次也对庭审中的不足之处做了细致的点评,比如程序适用的不到位、公诉方与辩护方的辩论技巧不足等,希望同学们接下来弥补不足,再接再厉。最后,伴随着法律援助中心社长支丽红对各位来到本次模拟法庭的评委嘉宾们致谢,上午的比赛暂告一段落

 

下午进行的比赛中,随着审判长、审判员、公诉人、辩护人以及书记员的到位,下午第一场模拟法庭竞赛正式开始。首先由法学五班为大家带来非法拘禁罪和绑架罪的庭审现场,被告人孙昊、严宇因非法拘禁罪,绑架罪被提起公诉,经由审判员的公正审理,案件真相得以水落石出。值得一提的是,法学五班的审判长扮演者能够临危不惧、应对自如,不仅维护了现场秩序,而且也使整个庭审过程能够顺利进行。第二起案件是由法学一班为大家带来的苏星星贩毒案。在这个件案件中,证人因发现被告人以大量金钱要求自己运输不明物品,与正常运输情况不符合,便及时报警,使得公安司法机关及时制止了让毒品去祸害更多无辜百姓的情况发生。在审理过程中,法学一班准备充分,大量视频证据为举证质证环节添光加彩。最后由法学四班为大家带来故意伤害罪的庭审现场,被告人张文在长期受到被害人的欺压下,对某一次正在进行的欺压进行反抗,以至于造成悲剧的发生。不过在审判长的审理之下,判令被告为正当防卫行为,不构成犯罪。法学四班饰演被告人角色的同学饰演得生动形象,饰演审判长的同学则声音洪亮,给大家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此次比赛让同学们感悟到正义或许会迟到,但绝不会缺席。最后模拟法庭结束时,高耀清老师和马嘉老师分别对各个班的优缺点进行了指导与点评,并且,高耀清老师的“青年才俊,我辈之幸”引起在坐学生雷鸣般的掌声。比赛接近尾声时,法律援助中心的工作人员公布了此次比赛的各类奖项获奖名单。

 

此次模拟法庭的比赛结果为:班级类奖项由法学六班获得一等奖,由法学四班获得二等奖,由法学五班获得三等奖,法学一班、法学二班、法学三班则获得优秀班级奖。个人类奖项由法学四班扎史尼玛获得最佳公诉人称号,由法学四班刘泽桓获得最佳审判长称号,由法学六班王嗣明获得最佳表演奖,由法学六班成丹获得最佳辩护人称号。

 

在此次模拟法庭竞赛结束后,同学们已经熟知了几类案件的庭审流程。也许犯罪看起来离人们很远,其实就发生在我们每一个人身边。对于违法犯罪的行为,我们应当不惧邪恶,积极举报,让犯罪分子们清楚认识到法网恢恢,疏而不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