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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恭行——记法学院2016级刑事诉讼法第二次专业实务讲座

2017-12-08 阅读: 出处:法学院 作者: 编辑:

2017年11月30日14时法学院邀请到新征途律师事务所刘涛律师于文心楼401教室开展了刑事诉讼法专业实务讲座法学院2016级全体同学均参加

讲座伊始,刘涛律师简述了2012年以后刑事诉讼法中关于刑事辩护律师制度的相关改革,展望了刑事诉讼辩护律师的大好前景。接下来刘律师强调了刑事诉讼中刑事辩护律师的立场与职业形象。其中,刘律师建议大家参考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和具体案情的具体适用,表明了作为一个律师,应当对自己的委托人负责、要做一个有职业道德的律师、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仅如此,刘律师还举身边新同事的例子告诫学生,法条要会学以致用,合理运用于司法实践中。讲座中,刘律师频繁列举自己的案件实例,通过耳熟能详的案列调动同学们的积极性丰富了该讲座的内容。

随后,刘律师介绍了律师在侦查阶段时的工作,并按当时具体的工作内容作出细致讲解。同时,以自己每季度到看守所进行法律宣讲的经历,说明看守所的大致情况,进而引出在刑事案件中在侦查阶段的调查取证的情形。紧接着,刘律师介绍刑事辩护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的工作,强调在这个阶段的两个核心工作是查阅案件资料和会见当事人并落实具体案件情况的真实性。刘律师强调在审查起诉阶段的工作时,要针对案件是否得到公平合理的处置、对程序和相关机关的资质的审查开展自己的工作,举了贩卖枪支案件中的鉴定意见资质存疑的例子,让同学们更易于理解

最后,刘律师强调了庭审过程中诉讼环节要注重严谨性法庭辩论时,所言一定要有法律依据,切不可妄言提醒同学们不能忽视刑事诉讼中的证据的提交、核实与质证等需要实施的重要过程。

同学们在校园里学习理论知识的同时,也需重视实践经验的积累法律实务讲座不仅丰富了同学们的课余生活,让同学们在书本课程学习的基础上了解实际运用方式和技巧,感受到实践课程的魅力增强了学习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