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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质量联万家,打假治劣靠大家——记云南师范大学商学院法律援助中心举办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宣传活动

2018-03-20 阅读: 出处:法学院 作者: 编辑:

2018年3月15日,云南师范大学商学院法律援助中心在汇尔佳购物中心举办了“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的法律宣传主题活动。商学院法学院长林怀满、商学院法学院党总支书记兼副院长徐文渊、汇尔佳购物中心联合党支部赵存生书记、龙保派出所社区民警张虎警官受邀担任嘉宾,法律援助中心全体成员均积极参与。

 

活动伊始,社员们身着志愿者服装,积极开展“3.15维护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主题活动的法律宣传——精心准备了答题奖品和小礼物给认真填写问答卷的消费者们、耐心回答消费者们提出的问题、细心讲解法律知识,并热心发放有关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律知识传单,帮助消费者们更便捷地了解法律知识、维护自己的权益。活动中,志愿者们发表演讲、认真解说,引来游人驻足观看。

 

受邀嘉宾亲临活动现场进行指导和交流,林怀满院长发表致辞,强调普法活动不仅有利于同学们对所学知识进行实践和巩固,也是我校作为应用型大学服务社会职能的体现;徐文渊书记对活动安排的细节提出建议,表示党建带团建活动将更加常态化,优秀学生党员和学生团员积极带头,开展更多具有社会意义的实践活动;赵存生书记表示普法活动充满正能量,今后也将发挥党员商铺的先锋模范作用,诚信经营,服务为广大师生;张虎警官对志愿者们进行了表扬,也对活动现场的安全及宣法活动提出建议,并表示期待后续合作。随后,受邀嘉宾与志愿者们在活动现场拍照和在活动横幅上签名留念,使得此次活动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的法律宣传活动让广大消费者和志愿者同学们都更详细地了解到消费者权益的相关知识,大大提高了消费者们的维权意识,让广大消费者学会解决消费过程中的纠纷,从而更加懂得如何保护好自己的消费权益。同时,此次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的法律宣传活动还让广大商家意识到遵纪守法、诚信经营的重要性,日后积极参与到良性的竞争氛围中来。最后,参与活动的志愿者们通过亲身实践意识到知法懂法的重要性以及成为法律工作者的方向,认真学习、不断努力,用所学法律专业知识服务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