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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莫明于有效,论莫定于有证——记法学院2017级合同法实务讲座成功召开

2018-04-16 阅读: 出处:法学院 作者:张梓涵 编辑:陈琛

2018年4月12日13时20分,法学院于文心楼401教室召开了2017级合同法实务讲座,此次讲座由法学院专职教师马嘉组织安排,邀请到云南新征途律师事务所刘涛律师主讲,在法学院2017级辅导员幸达和法律援助中心的协助下,法学院2017级全体同学均到场参加。

 

讲座伊始,刘涛律师向同学们释明了学好《合同法》是代理合同类案件的基础。随后,刘律师向同学们讲授合同业务的入门知识,包括律师合同业务的基本情况、律师合同业务的基本理念和合同原理及质量控制三方面的内容。接着,刘律师从合同审查前的应知内容、对合同法律问题的审查、对合同表述问题的审查、合同审查中的特殊工作和合同审查工作的成果提交五个方面为大家讲解合同审查的基本技能。最后,刘律师从合同修改的目标与理念和合同中法律问题条款的修改两方面向同学们讲授了合同的修改及基本技能的相关知识,使同学们对《合同法》有了较为完整和全面的认识。

 

此次讲座让同学们在今后的《合同法》学习中能更好的理论联系实际,将《合同法》这一门课程学得更扎实,记忆得更牢固,为未来的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奠定良好的基础、对未来的职业道路有了一定的明晰。同时,此次讲座也让老师们对同学们现阶段的学习状况有了更具体、更细致的了解,为接下来的教学工作的安排和调整提供了参考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