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4月24日9时,法学院辅导员杨戈林和法律援助中心副社长吴杰带领法学院2017级2班43名同学前往昆明市嵩明县人民法院进行了本次由法学院法律援助中心组织的法院旁听活动。
在一片肃静中,书记员宣读了法庭纪律。随后,公诉人、被告人和由审判长、陪审员组成的合议庭入座,法庭审理正式开始。此次法庭审理是刑事案件,共五起,分别为两例危险驾驶案,三例盗窃案。法官运用了两种不同的审理程序。两例危险驾驶案运用的是简易程序审理,让同学们第一次对简易程序有了较为具体的认识和理解,同时也为将来诉讼法的学习埋下引子。五例案子的被告人均有承认错误的表现,且态度端正、语气诚恳,不同的是,在第一例危险驾驶的案例中被告人没有前科,且有坦白情节,因而公诉人希望法院能对被告人从轻处罚;而第二例危险驾驶的被告人不但有前科,而且是无证驾驶,因此公诉人希望法院对其从重处罚,并处罚金;在三起盗窃案中,被告人均有前科,公诉人希望法院能从重处罚。这五例案件不但让同学们对刑法的知识点进行了巩固,也对下学期即将要学的诉讼法有了一定了解。
此次法院旁听活动让同学们在感受法院威严的同时,也感受到法治的公平与正义和法官、公诉人和辩护人法律术语的专业性,而庭审中的法庭辩论阶段也有利于增强同学们在实践中的思辨能力,从而丰富同学们知识面,为今后成为一名合格法律人夯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