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教育厅关于设立无偿献血爱心助学金有关事项的通知》(云教办〔2017〕15号)、《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无偿献血先进个人和公益活动积极分子评选的工作通知》、学校《关于开展我校无偿献血先进个人和公益活动积极分子评选的工作通知》文件精神,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基础上,通过学院推选,学校评审小组评议通过,并报送云南教育基金会审议通过,我校会计学院2016级财务专业4班赵佩等15名同学被评为2017年度高校无偿献血先进个人,我校经济与管理学院2016级经济学3班牛富申等5名同学被评为2017年度高校公益活动积极分子。具体名单如下:
一、2017年度高校无偿献血先进个人
赵 佩(会计学院2016级财务管理4班)、
孙 雨(会计学院2016级会计学4班)、
赵松梅(会计学院2014级会计学19班)、
杨恩国(经济与管理学院2016级经济与经融3班)、
韦玉坤(经济与管理学院2016级经济与经融1班)、
陈红石(经济与管理学院2015级物流管理1班)、
李紫慧(教育学院2016级应用心理学1班)、
左施慧(教育学院2016级社会体育管理与指导2班)、
胡银昆(教育学院2017级社会体育管理与指导1班)、
陈健明(语言文学学院2015级汉语言文学专升本)、
江炎华(工程与信息学院2015级城乡规划1班)、
吴庆楠(工程与信息学院2015级城乡规划1班)、
沈 杰(工程与信息学院2016级工程造价4班)、
刘政力(法学院2016级法学3班)、
杨 琦(法学院2016级法学3班)。
二、2017年度高校公益活动积极分子
杜山明蕊(会计学院2016级会计学4班)、
牛富申(经济与管理学院2016级经济学3班)、
尹志颖(教育学院2016级社会体育管理与指导2班)、
朱翌州(教育学院2016级学前教育1班)、
王兴阳(法学院2016级法学3班)。
学校鼓励我校广大青年学子积极参与无偿献血公益事业,大力弘扬人道主义精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我校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学生事务部 共青团云南师范大学商学院委员会
2018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