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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依据 严格自律 风清气正做好校考工作

2019-01-10 阅读: 出处:党政办公室 作者: 编辑:刘艳

为保证我校2019年艺术类专业校考工作顺利进行,2019年1月9日下午,我校组织召开2019年艺术类专业校考工作会,校考工作领导小组及校考全体工作人员参加会议。

会上,校考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校长王昆来指出,这是我校首次组织艺术类专业校考工作,不仅是政府关心和信任商学院的体现,也是对学校办学的认可和转型发展的契机。他要求招生处、艺术学院必须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加强对考试工作的管理。参加校考工作小组成员的人员必须高度重视,确保考试安全、平稳进行。

王昆来校长宣布了十二条纪律规定:一是严禁校考工作人员与助考、培训机构接触;二是严禁组织或参与考前辅导和应试培训;三是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行分卷、阅卷场所和考场;四是严禁利用手机、微信、QQ等自媒体设备拍摄并将试卷、考务人员名单等传输到网络平台;五是严格执行监考相关规定、全程录像;六是校考评分规则必须透明、评分程序必须符合规定、评分结果必须按规定发布并存档;严禁与家长、考生接触,或接受家长、考生的吃请;八是严禁接受家长、考生、考培机构的安排;九是严禁接受土特产、有价证券以及等价的卡等;十是严禁有串谋行为;十一是严禁承诺录取、保过;十二是严禁校考人员之间相互请托。

之后,校考领导小组分别与责任单位和校考工作人员签订《云南师范大学商学院艺术类专业校考责任状》,涉及试题的责任人同时在现场签署《艺术类专业校考涉卷人员保密承诺书》。

   王校长再次强调,艺术类专业校考工作涉及到考生的合法权益和学校的名誉,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必须认真制定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做好考前的各项准备工作,保证校考工作顺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