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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与安全,你我共参与——记“3.15”消费者权益日志愿服务先锋队活动

2012-03-19 阅读: 出处:校团委 来源:校团委 编辑:孙 岳
 
2012年3月15日,共青团云南师范大学商学院团委协同昆明市高新区团工委在百大国际花园社区开展了“3.15消费者权益维护日”法制宣传先锋队进社区活动。我院法律援助中心和浪腾法学会的志愿者参与了此次志愿服务活动。
先锋队志愿服务活动于3月15日9:30如火如荼的展开。同学们向社区居民、经营商户、外来务工人员发放了自制的宣传材料,告诉居民怎样维权、到哪里维权,提高消费者维权意识。活动现场气氛热烈,有的居民还要多领取宣传资料,把消费维权知识带回家告诉亲朋好友。
活动中,我们设立了便民咨询台,邀请了法学院王雪老师到现场做咨询指导,受理社区居民各类消费咨询,帮助社区居民解决了身边的困惑。同时,还开展 “诚信经营、明理守法、信誉为先”签名活动,社区居民纷纷上前签名,表示要树立明礼守法光荣、违法乱纪可耻的价值观,为创造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贡献自己微薄的力量。
通过现场的调查和意见反馈,此次宣传活动共发放各类宣传材料500余份,现场接受群众咨询20余人次,许多居民表示宣传活动使他们增长了法律知识,提高了法律维权意识,并向同学们的辛勤工作表示感谢,希望以后能多开展类似的活动。 
通过此次活动,一方面让同学们学以致用,把自己所学的法律知识运用到现实生活中去;另一方面,也让广大消费者树立了安全消费的价值观,提高了自己的维权意识。在回程的路上,同学们晒得红扑扑的脸上洋溢着笑容,大家说在今后的生活中将用自己的专业法律知识帮助更多的人,真正做到“消费与安全,你我共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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