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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院长办公室接收留校学生工作的启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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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6-11 阅读: 出处:人力资源部 作者:人力资源部 编辑:马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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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院长办公室拟接收学院03级优秀毕业生一名留校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 拟聘岗位:文秘干事
二、 任职条件:
1、 文秘及相关专业毕业;
2、 具备办公室工作基本知识和业务技能;
3、 普通话二级甲等以上,语言表达流畅;
4、 学习成绩优秀,综合素质高;
5、 性格开朗,责任心强,善于协作。
三、 考核办法
由院长办公室与人力资源部对拟接收同学进行综合测试和考核,择优录用。
四、 报名办法
请将个人简历报至人力资源部,截至时间:2007年6月13日上午12:00。
联系电话:院长办公室 8301155,人力资源部 8350185
人力资源部
2007年6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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