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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相关事宜的通知

2007-06-27 阅读: 出处:公体教研室 作者:公体教研室 编辑:薛斌
 
各系: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是学生体质健康的个体评价标准,也是学生毕业的基本条件之一。为促进学生体质健康发展、激励学生积极进行身体锻炼,根据上级部门的要求,我院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安排如下:
一、测试范围:全院040506级全体学生
二、测试班级:按各系原始班级、学生名单顺序进行(附表后)
三、测试时间:200762576
四、测试地点:足球场看台下
五、测试项目
1、男生:身高、体重、肺活量、台阶、握力、立定跳远
2、女生:身高、体重、肺活量、台阶、仰卧起坐、立定跳远
六、测试评分标准:各个测试项目的得分之和为标准的最后得分,根据最后得分评定等级:86分以上为优秀;76分—85分为良好;6075为及格;59分及以下为不合格。成绩计入《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登记卡》,此卡在毕业时放入学生档案,测试每年进行一次评定。
七、测试要求
1、学生必须携带校园“一卡通”刷卡测试,按时间安排准时参加,有特殊情况者必须由系里批准,教研室同意方可推迟。
2、肺活量测试,为了保证测试的正常进行,从健康和卫生的角度出发,同学们自购塑料吹嘴,可反复使用。请各班体育委员在测试前统一收齐到体育保管室购买
3、测试同学必须穿运动服、运动鞋。
4、学生进入测试场地后按顺序排队进行测试。
5、测试时,将校园“一卡通”交给工作人员检查核对。
6、测试中不得弄虚作假,违反者按校规处理。
7、保持环境卫生,爱护公物,不得大声喧哗。
8、尊重测试工作人员,听从指导。
9、体质测试结束后,需要运动处方的同学到公体教研室打印。
八、其他注意事项:
1、身体感觉不良,休息不好者不能参加测试,待好转后再测。
2、本期因故不能按时参加测试的同学,安排在下学期第四周进行补测。
3、因病或残疾学生,可向学院提交缓测和免试申请,并须填写《缓测和免予执行体质健康标准(试行方案)申请表》,申请表到公体教研室领取。
九、我院所试行的方案是按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执行。
附:教育部 国家体育总局通知、《标准(试行方案)》和《标准(实施办法)》。
                               
                             二〇〇七年六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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