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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07—08学年上学期学期结束和期末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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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1-30 阅读: 出处:教学事务部 作者:教学事务部 编辑:教学事务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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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系、部、室、班级:
现将本学期期末有关工作及要求通知如下,请各教学单位、各班级、部、室的工作人员,做好下一步的工作:
一、本学期结束时间
本学期结束时间为2008年元月13日,学生放假时间为元月14日(星期一)至2月25日(星期一)止(共计43天)。
二、下学期开学时间
1、报到注册时间:开学报到注册时间为2008年2月26日(星期二),学生持学生证到各系办公室按注册流程办理报到注册手续。各系在学期结束前务必通知各班级,要求学生按时返校报到注册。
2、领取教材时间:2 月26日(星期二)。
3、2008年2月25日(星期一)下午2:30全院教学工作会议。
4、正式上课时间:2月 27日(星期三)。
三、本学期课程结束时间
1、全院18周星期五下午(12月21日)停课,准备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云南省大学英语本科(三级)考试的考务准备工作。
2、全院统一停课时间为19周星期五(12月28日)18:00。各系于2007年12月28日(含28日)前将考查课程考核完毕。
3、跨系选修课第18周结束,第19周考试(详见公共教学部跨系选修课考试安排)。
4、2007年12月31日至元月13日为期末停课、复习、集中考试时间。
四、本学期期末考试考点办公室
1、院级公共课考试考点办公室:慧宇楼114教室
2、各系专业课考试考点办公室:详见各系通知。
五、期末考试要求
1、考试工作实行责任制,明确各级、各类人员岗位职责。主管教学领导要在考试前
安排时间认真组织全体教职工学习《云南师范大学商学院考试工作条例》,组织安排好考试的命题、审题、制卷(全院使用统一的试卷格式)、保管、领取试卷、主监考、回收试卷、成绩等各个工作环节。
2、教室管理科按30人标准布置考场,大教室按50人布置考场。
3、本学期学生申请缓考审批工作:院级公共课(含跨系选修)在18周星期五(12月21日)前结束,必修课在第19 周星期四(12月28日)前结束,申请缓考学生按规定填写《缓考课程审批表》。
4、学生必须携带学生证(或校园一卡通、身份证)参加考试。
5、严肃考风考纪,学生考试作弊,一经查实按规定严肃处理。各系要在考试前认真
组织学生学习《云南师范大学商学院考试管理规定》、《云南师范大学商学院考试作弊认定及处理》。
6、各系、部须做好所聘监考人员的培训工作。主、监考老师必须提前15分钟到达考场,认真按新的考务规定(要求学生交卷时签字等)执行监考任务,发卷前要求主、监考老师做到:
①宣布考场纪律。
②检查学生证(或校园一卡通)是否与本人相符。
③清查桌椅:抽屉及课桌椅周围不允许有与考试有关的纸张、书籍、复习资料等。
7、学院成立考风、考纪巡视工作组,对各系、部期末考试各环节工作进行检查、巡视。
六、成绩录入与报送注意事项详见《关于期末考试流程及成绩评定、试卷装订相关工作的通知》。
七、各系、部下学期教学任务安排须上报审核,排课时间为2008年元月7日-20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八、请各系认真完成好期末各项工作,学院将在2008年1月中、下旬(具体安排另行通知)进行期末教学检查。
特此通知
教 学 事 务 部
2007年11月29日
各类考试时间安排表
各类考试时间安排表
1、具体考试科目、班级、考场安排由各系、部至少提前一周通知学生。
2、各系、部可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周六、周日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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