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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08年度“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云南省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业技术人才”、“享

2008-03-20 阅读: 出处: 作者: 编辑:
 


关于开展2008年度“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云南省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业技术人才”、“享受云南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部、处:

    根据云南省人才服务中心《关于推荐选拔2008年度“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云南省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业技术人才”、“享受云南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人选有关问题的通知》(云人才〔200803号)文件精神,现开展我院2008年度选拔推荐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选(以下简称“国贴”)、享受云南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以下简称“省贴”)、选拔云南省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业技术人才(以下简称“省突”)工作。根据文件精神,分配给省人才服务中心推荐选拔“国贴”1人,“省突”3人,“省贴”3人。我院拟推荐“国贴”、“省贴”、“省突”候选人各若干名到省人才中心参加评审,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和条件

(按云发[1991]33号和云政发[1997]148号文件规定的条件执行,详细文件内容可到人力资源部查阅)

    1、“国贴

    我院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并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近五年来专业技术工作业绩、成果、贡献突出,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研究中学术造诣高深,对学科的建设、人才培养、事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是学科领域的带头人;或者研究成果具有创性和重大科学价值,达到国际国内领先或先进水平。

    2)、在技术研究与开发中有重大发明创造、重大技术革新或解决了关键性技术难题,并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在社会科学研究中成绩卓著,对社会发展和科学建设做出贡献,是学科领域的学术带头人。

    4)、在信息、金融、财会、外贸、法律和现代管理领域为解决国民经济或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供基础性、前瞻性、战略性的科学理论依据,具有特殊贡献的人员。

    5)、长期在教育、教学工作第一线,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事业发展发挥了重大作用,所创新的教育理论和教育方法,经省(部)级教育行政部门鉴定并普遍推广,成效显著并为同行所公认。

    6)、长期工作在农业生产和科技推广第一线,有重大技术突破,推动了行业技术进步和国民经济发展;或者在技术成果转化为生产力和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推广中,业绩突出,产生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7)、长期在卫生工作第一线,医术高超,多次成功地治愈疑难、危重病症;或者在较大范围多次有效地预防、控制、消除疾病,社会影响大,业绩为同行所公认。

    8)、在文化艺术、新闻出版领域,成绩卓著享有盛名,是本领域的带头人。

    9)、在教练执训工作中成绩卓著,为发展我国体育事业做出重大贡献的职业体育教练员。

根据人事部有关文件精神,2008年起高技能人才纳入“国贴”选拔范围,具有高级技师资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在本职岗位作出优异成绩,贡献突出,可申报。

    符合条件的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全国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人才,申报时可不占我院指标。获得过中华技能大奖的高技能人才,可优先推荐。

    已享受国务院颁发的政府津贴的人员不再选拔推荐。

    2、“省贴

    我院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在职人员,近五年来业绩、成果、贡献突出者。具体选拔条件按《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给做出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发放政府特殊津贴的通知》云政发[1997]148号文件执行。高技能人才选拔条件按省人事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选拔云南省高技能人才享受政府特殊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云人专[2005]18号)文件规定执行。

    3、“省突

    我院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在职人员,近五年来业绩、成果、贡献突出者。具体选拔条件按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业技术人才选拔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云发〔199133号)文件规定执行。

二、选拔程序及材料要求

    申报人员直接向院长办公室人力资源部报名,并登录云南人事人才信息网(网址:www.ynrs.gov.cn)下载云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系统(YPPMS4.0)。申报“国贴”、“省突”的人员填写该系统中《专家情况登记表》,申报“省贴”的人员填写《云南省选拔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业技术人员呈报表》,打印生成报表一式二份,不需装饰(附软盘)。

    申报人员需提供近期内发表的完整论文(期刊封面、目录、正文和封底),重要著作书皮、扉页,事迹材料、获奖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证书等证明业绩、成果、事迹的材料各复印一份。

三、材料报送截止时间

    今年省人才中心要求上报推荐人选材料的时间非常紧,请符合条件的教职工积极申报、准备材料,务必于2008330前把申报材料提交到人力资源部,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 李静杰、杨骅    联系电话:8350185(内线:2185

 

                                      院长办公室人力资源部

                                          2008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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