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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关于08—09学年上学期学期结束和期末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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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2-10 阅读: 出处:教学事务部 作者:教学事务部 编辑:教学事务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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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院各单位:
现将本学期期末有关工作及要求通知如下,请认真安排落实:
一、学生放假时间
本学期教学工作结束时间为2008年 12月31日,学生放假时间为1月1日(星期四)至2月14日(星期六)共计45天。
二、下学期开学时间
1、学生报到注册时间:2008年2月15日(星期日),学生持学生证和一卡通到各系办公室按注册流程办理报到注册手续。各院(系)在学期结束前务必通知各班级学生,要求学生按时返校报到注册,向学院办理了借款的同学应按规定的期限缴费方能注册,不能如期报到注册者,应当履行暂缓注册手续,逾期两周不注册或不履行暂缓注册手续者,按退学处理;一卡通储值为负值的属于欠缴水电费,需缴清费用后方可办理注册手续(无一卡通的同学需补办后才能进行注册手续)。
2、学生领取教材时间:2 月15日(星期日);正式上课时间:2月16日(星期一)。
三、本学期课程结束时间
1、全院统一停课时间为第18周星期五下午(12月19日),准备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云南省大学英语本科(三级)考试的考务准备工作。
2、2008年12月22日至31日(第19—20周)为期末停课、复习、集中考试时间。
四、本学期期末考试考点办公室
1、院级公共课考试考点办公室:慧宇楼212教室
2、各系专业课考试考点办公室:详见院(系)通知。
五、期末考试要求
1、考试工作实行责任制,明确各级、各类人员岗位职责。各教学院(系)院长(主
任)要在考试前安排时间认真组织本单位教职工学习《云南师范大学商学院考试工作条例》,组织安排好考试的命题、审题、制卷(全院使用统一的试卷格式)、保管、领取试卷、主监考、回收试卷、成绩等各个工作环节。
2、各教学院(系、部)可用各类教室作为考场。
3、本学期学生申请缓考审批工作:院级公共课(含任意选修)、必修课在第18周星期四(12月18日)前结束,申请缓考学生按规定填写《缓考课程审批表》。
4、学生必须携带学生证(或校园一卡通、身份证)参加考试。
5、严肃考风考纪,学生考试违纪、作弊,一经查实按规定严肃处理,学生的处分
材料真实完整的存入学院的文书档案和学生本人的个人档案。各教学院(系)要在考试前认真组织学生学习《云南师范大学商学院考试管理规定》、《云南师范大学商学院考试作弊认定及处理》。
6、各院(系)部须做好所聘监考人员的培训工作。主、监考老师必须提前20分钟到达考场,认真按新的考务规定(要求学生交卷时签字等)执行监考任务,发卷前要求主、监考老师做到:
①宣布考场纪律。
②检查学生证(或校园一卡通)是否与本人相符。
③清查桌椅:抽屉及课桌椅周围不允许有与考试有关的纸张、书籍、复习资料等。
7、学院成立考风、考纪巡视工作组,对各院系期末考试各环节工作进行检查、巡视。
六、成绩录入与报送注意事项另行通知,详见《关于期末考试流程及成绩评定、试卷装订相关工作的通知》。
七、各院(系)、部下学期排课工作在学期结束时进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八、请各院(系)认真完成好期末各项工作。
特此通知
教学事务部
2008年12月9日
各类考试时间安排表
备注:具体考试科目、班级、考场安排由相关院(系)提前通知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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