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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国家公派汉语教师和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申报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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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3-10 阅读: 出处:外 事 办 作者:外 事 办 编辑:外 事 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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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教育厅《关于推荐2009-2010学年国家公派汉语教师》(云教外〔2009〕27号)、《关于2009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云教函〔2009〕58号)要求,具体事项如下:
一、推荐国家公派汉语教师
申请人请于2009年3月12日前到外办申请,并通过http://shizi.hanban.org(公派教师报名)网上填报申请。出国教师待遇按照《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生活待遇管理规定》执行。
二、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申报
该项目是由省教育厅与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合作,以云南省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资助方式,在全省范围选拔各类出国留学人员130名左右,资助类别有访问学者、短期研修生;资助标准为:提供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及在外生活费。申请人请于2009年3月20日前到学院外办报名,并登陆www.csc.edu.cn报名。
请有意向的教师踊跃报名,具体事项可与外办张晏铭老师(TEL:15911597298)联系,电话:8352622(内线:2622)。
外 事 办
二〇〇九年三月十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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