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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国家汉办招募2010年赴泰国汉语教师志愿者储备人员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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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2-01 阅读: 出处:外事办 作者:外事办 编辑:外事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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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教育厅接国家汉办函件,2009年国家汉办将从我省各州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各汉语推广中小学基地学校,招募一批2010年赴泰国汉语教师志愿者储备人员,共计60人。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 招募对象 以近3年本科以上(含本科)毕业生为主,2010年应届毕业生及其他符合条件的人员。 二、 招募条件 1. 具备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热爱祖国,志愿从事汉语国际推广工作,具有奉献精神,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团队协作精神,品行端正,无犯罪记录; 2. 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适应能力; 3. 掌握汉语、中华文化、当代中国国情和教学基本理论知识,具备汉语教学实践能力、外语沟通能力和跨文化交际能力,具有中华才艺专长; 4. 普通话达到二级甲等以上(含二级甲等)水平;英语达到大学英语四级以上(含英语四级)水平;会赴任国语言者优先; 5. 年龄在22岁至45岁之间。 三、 培训 1. 培训地点:海南师范大学; 2. 培训方式:全日制; 3. 培训实践:2010年1月至2010年4月,共4个月; 4. 培训考核:培训结束后,由国家汉办统一组织结业考试,考试合格者由国家汉办颁发《汉语教师志愿者资格证书》,进入储备人才库。 四、 派出 1. 派出人员录取:2010年由国家汉办根据外方需求从储备人员中择优录取志愿者赴外任教,拟从我省选派优秀汉语教师志愿者60人赴泰国任教; 2. 派出时间及任期:2010年5月,任期1至3年; 3. 派出国家:泰国。 五、 待遇 每人每月800美元生活津贴、一次性安置补贴1000美元,往返国际旅费、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住宿、医疗保险以及派出相关费用。
附件1:2010年志愿者储备人才推荐名单
附件2:汉语教师志愿者报名申请表(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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