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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拔我校教师参加北方投资集团第三届十佳优秀青年教师评选活动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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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5-26 阅读: 出处:教学事务部 作者: 编辑:教学事务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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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院(系、部): 根据《北方投资集团关于召开第三届十佳优秀青年教师评选表彰会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教师队伍建设,不断提高青年教师的业务素质和教学水平,更好的挖掘青年教师教学潜能,展现教师的职业风采,促进教师间的相互学习,我校将在全院范围内选拔7名教师参加北方投资集团第三届十佳优秀青年教师评选活动,望各院(系、部)高度重视,做好宣传动员工作,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教师参赛。具体要求如下: 一、参评条件: 1、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5年7月19日以后出生),在我院教龄满1年(含1年)以上的专职青年教师; 2、学生网上评课结果为“优秀”两次以上; 3、参加过校级或校级以上教学比赛并获奖; 4、有一定的教研、科研课题和成果; 5、我校骨干教师培养对象优先考虑。 二、评选方法: 1、初选阶段(5月25日-6月4日): 各院(系、部)进行初选,符合条件的教师填写《十佳优秀青年教师推荐表》,并于6月4日前报送到教学事务部; 2、校级评选阶段(6月7日-6月25日): 教学事务部根据各院(系、部)推荐教师情况组织比赛,参评教师每人讲课时间限定在15分钟内,评比细则及评分标准参照《十佳教师评比细则》、《北投集团十佳优秀教师讲课比赛评分标准》,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成立由校领导、教学督导组组长、教学事务部主任、教学指导委员会专家、相关专业专家及部分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代表等7—11人组成的校级评审委员会,担任此次校级评选的评审工作,并对评选最终成绩做出决定。评选最终成绩按照:最终成绩=参与教育科研基础成绩+讲课比赛现场成绩+教案展示。教学事务部在校级评选开始前1天安排参评教师抽签决定比赛顺序,评选出一、二、三等奖,最终成绩前7名的教师推荐参加北方投资集团第三届十佳优秀青年教师评选活动。 3、推荐阶段(6月28日-7月5日): 经校级评选推荐出的7名教师认真填写《十佳优秀青年教师推荐表》,并于7月5日前将纸质版(一式两份)及电子版报送教学事务部,由教学事务部统一报送参评教师推荐表和教学督导名单至北投集团教研院。北投集团评选赛程详见《北方投资集团关于召开第三届十佳优秀青年教师评选表彰会的通知》。 4、其他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 1、北方投资集团关于召开第三届十佳优秀青年教师评选表彰会的通知 3、十佳教师评比细则 教学事务部 2010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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