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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9—2010学年下学期学期结束和期末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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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6-21 阅读: 出处:教学事务部 作者: 编辑:教学事务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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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院各单位:
现将本学期期末有关工作及要求通知如下,请认真安排落实:
一、学生放假时间
本学期教学工作结束时间为2010年7月16日,学生放假时间为7月17日(星期六)至8月27日(星期五)共计42天。
二、下学期开学时间
1、本学期教职工放假时间为:2010年7月25日,收假时间为:2010年8月26日(星期四)。
2、学生报到注册时间:2010年8月28、29日(星期六、日),学生到财务室缴费后,持缴费清单、学生证和一卡通到各系办公室按注册流程办理报到注册手续。各院(系)在学期结束前务必召开学生大会,向学生明确暑假相关教育要求,必须强调学生按时返校报到注册。不能如期报到注册者,应当履行暂缓注册手续,逾期两周不注册或不履行暂缓注册手续者,按退学处理;一卡通储值为负值的属于欠缴水电费,需缴清费用后方可办理注册手续(无一卡通的同学需补办后才能进行注册手续)。
3、学生领取教材时间:2010年8 月28、29日(星期六、日);正式上课时间:8月30日(星期一)。
三、本学期课程结束时间
1、全校统一停课时间为第18周星期五(7月2日)。
2、2010年7月5日至2010年7月16日(第19、20周)为期末停课、复习、集中考试时间。
四、本学期期末考试考点办公室
1、院级公共课考试考点办公室:慧宇楼212教室
2、各系专业课考试考点办公室:详见院(系)通知。
五、期末考试要求
1、考试工作实行责任制,明确各级、各类人员岗位职责。各教学院院长、(系主任)要在考试前召开考务会,认真组织本单位教职工学习《云南师范大学商学院考试工作条例》,组织安排好考试的命题、审题、制卷、保管、领取试卷、主监考、回收试卷、成绩等各个工作环节。
2、各教学院(系、部)可用各类教室作为考场。
3、本学期学生申请缓考审批工作:院级公共课(含任意选修)、必修课在第18周星期四(7月1日)前结束,申请缓考学生按规定填写《缓考课程审批表》。
4、学生必须携带学生证(或校园一卡通、身份证)参加考试。
5、严肃考风考纪,学生考试违纪、作弊,一经查实按规定严肃处理,学生的处分材料真实完整的存入学院的文书档案和学生本人的个人档案。各教学院(系)要在考试前认真组织学生学习《云南师范大学商学院考试管理规定》、《云南师范大学商学院考试作弊认定及处理》,加强考风考纪、诚信考试的宣传和教育。
6、各院(系)部须做好所聘监考人员的培训工作。主、监考老师必须提前20分钟到达考场,认真按新的考务规定(要求学生交卷时签字等)执行监考任务,发卷前要求主、监考老师做到:
(1)宣布考场纪律。
(2)检查学生证(或校园一卡通)是否与本人相符。
(3)清查桌椅:抽屉及课桌椅周围不允许有与考试有关的纸张、书籍、资料等。
7、学院成立考风、考纪巡视工作组,对各院系期末考试各环节工作进行检查、巡视。
六、成绩录入与报送注意事项详见文件《云南师范大学商学院考试成绩评定与管理实施细则》。
七、各院(系)、部下学期排课工作在学期结束时进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八、请各院(系)、部认真完成好期末各项工作。
特此通知
教学事务部
2010年6月21日
各类考试时间安排表
备注:具体考试科目、班级、考场安排由相关院(系)提前通知学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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