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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做好期末及暑假期间学生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的通知

2016-07-06 阅读: 出处: 作者: 编辑:
各二级学院:
本学期各项工作已接近尾声,暑假即将来临,各二级学院、各专业要进一步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防止发生意外伤害事故,以确保学生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保障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现就有要求通知如下:
一、做好考前复习及考试期间学生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确保考试顺利进行。
1督促学生认真复习功课,加强诚信及考风考纪教育,杜绝在考试中出现违纪和作弊行为。
2、要求学生根据学院期末考试的安排和作息制度,科学、合理地分配复习和休息的时间,注意劳逸结合。严禁影响他人学习或休息的行为,杜绝违法乱纪现象。
3切实加强外出安全教育,严格外出请假制度。对于无假外出者,须及时查明原因、去向,并及时报保卫处、学生事务部以及学校领导,同时通知学生家长。
4、提醒学生复习和考试离开宿舍,要做好防盗、防火工作,贵重物品请自行妥善保管。
5尤其要督促校外住宿学生认真做好期末复习,强调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意识,坚决杜绝危害学生安全的重大伤害事故。
6各二级辅导员须尽职尽责,做好学生的教育、疏导和管理工作。要经常深入学生宿舍,检查宿舍内的安全隐患和遵守作息制度的情况,及时了解学生复习和考试情况,并针对其中出现的问题,及时教育、及时处理。
 
二、高度重视学生安全,切实加强假期学生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
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学生安全及教育管理工作,学院领导要亲自抓学生安全、稳定工作,要以学生为中心,建立健全学生安全责任制度及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学生管理,坚决杜绝危害学生安全的重大伤害事故发生,确保学校稳定。
(一)认真组织召开安全教育主题班会
各二级学院须在放假前,以专业、班级为单位,以主题班会的形式对学生集中进行安全教育,要让每位学生增强安全责任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
1.做好外出学生的安全教育,增强其在返家、探亲访友、旅游途中的安全意识。加强留校学生,尤其是校外出租房住宿学生的安全教育,防止被骗、被盗、被抢、交通事故、火灾、食物中毒、酗酒闹事、人际冲突等事故发生,强化其对人身财产安全的防范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
2.严禁学生到水库、溪流、池塘等地游泳、戏水;严禁参加非正规机构组织的,具有潜在危险性甚至欺骗性的远足、登山、野营等活动;严禁学生擅自组织任何形式的旅游活动。
3.外出学生须自觉遵纪守法,言行举止文明得体;外出请结伴而行,以便相互照应;离校时,须做好宿舍防盗、防火工作,贵重物品请自行保管;欲跟团旅游的同学一定要找正规旅行社联系,并确保安全。
4.留校学生需自觉遵守校规校纪,合理安排假日生活,防病、防假日休闲并发症;严禁酗酒滋事、严禁违法乱纪、严禁留宿外来人员;夜间最好少出或不出校门,以防意外;注意交通车、食堂,校医室、大门、公寓、图书馆等时间安排。
5各宿舍最后一名离校的同学及开学时第一名到校的同学,须根据宿舍管理的相关规定办理相应手续。若需将大件物品带出校外保管,须凭辅导员证明,校门值班室方可放行。
6.要求学生假期注意劳逸结合,防止无规律作息和暴饮暴食及过度欢娱带来的后遗症、并发症,确保身心健康。
 
(二)认真做好安全自查,全面掌握学生去留情况。
为防患于未然,各二级学院须在放假前对学生宿舍及管理区域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自查,注意防火、防盗、防突发事故,查事故苗头、查隐患、查不良倾向,对存在的安全事故苗头及时排除和汇报。
1.本学期学生放假时间为7月12日至8月29日,8月30、31日两天报到注册。离校
学生要严格请销假制度。各辅导员须掌握其去向和联系方式,并要求其按期返回学校。
    2各二级学院要就留校学生问题做出专门安排,做好留校学生的统计备案留校学生须按专业(班)指定男女负责人各一名,并公布其联系方式。
3.各二级学院须强调学生按时返校报到注册。不能如期报到注册者,应当履行暂缓注册手续,逾期两周不注册或不履行暂缓注册手续者,按退学处理。注意一卡通储值为负值的属于欠缴水电费,需缴清费用后方可办理注册手续(无一卡通的同学需补办后才能进行注册手续)。
4.假期结束后,辅导员要及时对学生返校情况进行检查,对逾期不归者要查明原因及时处理并报学生事务部备案(请于20168月31日22:00以学院为单位提交)。
 
三、学生假期相关事宜
1学生假期须自觉遵纪守法,言行举止文明得体,与大学生形象相符;要认真回顾、总结一年的学习成长情况,及时补课、补差距,以便新的一年能有更大的进步。
2.学生需按各二级学院制定的素质与能力学分的实施细则,在假期里认真完成相应的如社会实践等作业要求。
 
四、 其他事宜
1.请各班班委、团支委就一学期的工作做简要总结,并利用假期思考和谋划下学期工作,以便新学期有新创新、新举措。
2请各二级学院就一学期的团、学工作做出书面总结,并于2016715前交学生事务部
 
请各二级学院要以预防为主,本着关心学生、爱护学生、教育先行、明确责任、教管结合、实事求是、妥善处理的原则,切实做好学生教育、管理和处理工作。
以上事宜,请认真研究,逐一落实,并将落实情况及时反馈。
 
特此通知
 
                                    
云南师范大学商学院     共青团云南师范大学
学生事务部            商学院委员会
二〇一六年七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