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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规范校内车辆行驶及停放的管理公告

2016-10-15 阅读: 出处: 作者: 编辑:

全体师生、食堂、商铺员工:

近期由于进入校园内的机动车、非机动车停放混乱,无序、乱停乱放现象较为突出,为了创建文明,平安、和谐校园,努力美化、净化校园治安秩序,进一步加强校园交通安全,规范校园停车,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云南师范大学商学院机动车停放管理办法》,现就校园内机动车、非机动车(含自行车、摩托车、三轮车、电动车等)行驶、停放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机动车行驶、停放管理规定

1、机动车进出校门时速度不得超过5公里/小时,在校园内行驶速度不得超过20公里/小时;

2、机动车进入校园、按顺序停放在划定的停车区域内;

3、消防通道,安全疏散紧急出口,临时交通管制路段严禁停放任何车辆;

4、校内未划定车位的路段,场地禁止停放车辆;

  5、不准在校园内任何场地试车、练车、飙车、严禁无牌、无证车辆驶入校内;

6、校内有重大活动时,进入校内的所有车辆必须服从现场保卫人员的指挥行驶、停放。

7、车辆停放好后,车主必须锁好车门,车内贵重物品随身携带,若因本人原因造成财产损失,由车主自行负责;

二、非机动车(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三轮车)停放管理规定

学校现有非机动车保管站一处(后大门右侧),经实地勘察学校非机动车数量及学校实际情况,为规范非机动车停放管理,驶入校园内的非机动车做到相对集中的停放原则,学校将指定3处无人看管的非机动车临时停放点:一为睿智楼前的空旷区域;二为里仁楼后靠围栏一侧;三为游泳池旁小棚内(超市对面)。校内停放点属于无人看管区域,车辆安全得不到有效保障,一旦发生车辆丢失和损坏,学校将不承担责任,后果自负。建议车主尽量将自己的爱车停放到有人看管的非机动车保管站内,既安全、方便停车又可以充电。

1、以上三个非机动车停放点,保卫处将于近期划定停车位,设置停车标识及安全防护设施。

2、非机动车进校后按指定停车位有序停放,不得在道路、机动车位及行人通行区域随意停放,学校所有办公楼、教学楼、宿舍楼、食堂周边及其他建筑物的楼道内一律不得停放非机动车。

3、此管理公告自2016111日起施行,届时保卫处将按照规定对校内的机动车、非机动车停放进行专项整治。

上述事项望师生员工理解与支持、并严格遵守,对不按规定停放的车辆,保卫处将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特此公告

 

云南师范大学商学院保卫处

20161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