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sponsive image
您的位置:首页 >> 学院公告 >> 正文

关于2016-2017学年下学期期末及暑期工作安排的通知

2017-06-14 阅读: 出处: 作者: 编辑:

校内各单位: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结合学校实际,经研究决定,现将2017年暑期工作安排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学期课程结束、考试时间

(一)本学期全校统一停课时间为:616日(星期五)下午。

(二)612日—16日,完成公共选修课程、公共外语课程、公共体育课及部分专业课课程随堂考试;

(三)620日—622日、626日—30日为期末停课、复习、集中考试时间,其中2014级考试于2016622日前结束;

(四)710日以前,各教学单位完成成绩录入、上报工作。

二、暑假放假时间

(一)在校生放(收)假时间:201771日(星期六);20179 2日、3日(星期六、日)报到注册。94日(星期一)上课。

(二)专职教师放假时间为710日(星期一),其他教职员工轮休放假时间为715日(星期六)(因工作原因无法正常轮休假的部门除外)。教职工暑期挂职锻炼相关事宜由人力资源部另行通知;新员工入职培训和员工素质拓展时间定于814日(星期一)至820日(星期日)。全体教职员工收假时间为821日(星期一)。

三、工作要求

(一)教师放假前需按照教学工作要求完成阅卷、成绩登录、上报本学期教学总结及下学期教学准备等各项相关工作后方可离校。教师在假期应对下学期所授课程进行充分准备并备好课,开学后学校将组织检查教师的备课情况。

    (二)各教学院(部)、职能部门、杨林校区管委会(以下简称“各单位”)根据工作实际,提前做好各项工作安排。各单位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切实做好放假期间的值班安排和师生的安全教育与管理工作,确保假期间正常工作日有人员值班在岗(相关单位合并值班情况见附表)。广大师生员工应遵纪守法,严禁酒后驾车,严禁做出有损自身及学校形象的行为,外出人员应注意人身安全。

(三)各单位要加强暑假期间防火、防盗、安全保卫和保密工作,对重点部位和安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所有人员放假或轮休前,各单位要整理好办公文件,档案,做好办公区域卫生和安全检查,全面组织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须将关闭门窗,切断电源,消除一切隐患,切实做好暑假期间安全稳定工作。学校将组织相关部门在放假前进行检查,对检查不合格的,将进行通报批评并责令整改,整改完毕后方可离校。

(四)各单位要在放假前对照年度工作计划完成本学期工作总结及下学期工作计划,并上报暑期值班人员安排表。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按要求认真做好值班记录。暑期有工作安排的单位同时上报暑期工作计划。以上材料(纸质和电子版)经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于630日(周五)前报党政办公室。其中,暑期各单位值班安排表报李跃烨老师;本学期工作总结、暑期工作计划及下学期工作计划报殷雪娇老师。

(五)放假期间,各单位中层以下工作人员离昆的,须经单位负责人批准。中层及以上干部离昆须报校长批准,出国出境还须报董事长批准,并报党政办公室备案。全体教职工在假期间须保持手机畅通。学校将对干部离昆报备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六)任何学生社团、班级不得在假期间组织集体旅游。确实由于教学计划和工作需要组织的大型活动,需提前报学校审批备案。

(七)放假期间公务车辆封存,确因工作需要继续使用的,需报分管校领导批准,并报党政办公室备案。公务车离昆,须报董事长批准,并报党政办公室备案。

(八)全体师生员工要做好昆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参与和配合工作,自觉养成文明素养,带动家庭、班级、社区做好文明示范。

特此通知

附件:1、云南师范大学商学院干部外出审批报备表

      2、相关单位合并值班安排表

 

                                                                            党政办公室

                                                                             2017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