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云南省教卫科工会下发的《关于开展云南省师德标兵评选活动的通知》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弘扬崇高的师德风范,不断提升教师的人格魅力,营造以德治校、以德育人、以德修身的良好校园氛围,促进我校教师素质的全面提高。拟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师德标兵推荐活动,以表率、示范形象促进教师的职业道德和工作素养的提高,更好地构建学习型、创新型的和谐校园。
一、推荐范围
全校教职工
二、推荐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政治立场坚定,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勤奋敬业,甘为人梯,乐于奉献,具有优秀的职业道德和高尚的情操,业务精湛,恪尽职守,为人师表,以身作则,严谨治学,廉洁从教。
3.具有良好的人格魅力,尊重学生人格,诲人不倦,是学生健康成长的良师益友,育德事迹突出。
4.潜心钻研业务,业务水平高。勇于探索创新,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不断探索改革教学方法。
5.在岗位上成绩突出,有较大贡献,受到广大师生和学生家长的广泛赞誉。
6.获得过国家级、省部级师德标兵称号及其它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的不再参与此次推选活动。
三、推荐办法和程序
1.推荐采取:自荐和综合评议推荐方式进行。
2.教职员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由个人写出师德先进材料。学工系列的交学生事务部,教师系列的交教学科研事务部,工勤系列的交后勤管理处,行政系列的交党政办公室。自荐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17年11月20日17:00。
3.学生事务部、教学科研事务部、后勤管理处、党政办公室须对自荐人员个人情况综合审议进行推荐,如自荐人员示范性和代表性不足,可根据日常工作的考核、群众基础、获奖情况、个人表现等综合商议直接推荐。
学生事务部负责在学工系列内推荐1名作为候选人,教学科研事务部负责在教师系列内推荐1名作为候选人,后勤管理处负责在工勤系列内推荐1名作为候选人,党政办公室负责在行政系列内推荐1名作为候选人。
4.学校成立评审组,由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评审组对4名候选人进行综合评议,报学校党委审定,最终确定1名候选人,张榜公示无异议后报送省教卫科工会评审。
四、工作要求
1.负责推荐部门在评选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充分发扬民主,使推荐工作真正起到树立典型、激励先进和推动工作的作用。
2.候选人要认真填写推荐表(见附件)。除推荐表上填写300字左右主要事迹外,另附2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推荐表和事迹材料装订成册。事迹材料须实事求是,详实、文字简练,使用A4纸3号字双面打印。
3.请学生事务部、教学科研事务部、后勤管理处于2017年11月24日前,将推荐人材料移送党政办公室,党政办公室一并呈报学校评审组。
联系人:巨淼
电话:68301155 14787815406
附件:云南省师德标兵推荐表
云南师范大学商学院工会
2017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