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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校2019年中秋节、国庆节放假安排的通知

2019-09-11 阅读: 出处:党政办公室 作者: 编辑:刘艳

 

全校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9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8〕15号)和《北京北方投资集团 北方国际大学联盟关于中秋节、国庆节放假安排的通知》(北方联字〔201912号)文件要求,经学校研究,现将我校2019年中秋节、国庆节放假事宜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一)中秋节:9月13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二)国庆节: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

(三)9月29日(星期日)、10月12日(星期六)正常上班,9月29日(星期日)补10月4日(星期五)课程,10月12日(星期六)补10月7日(星期一)课程。

二、工作要求

(一)各教学院(部)、职能部门、杨林校区管委会(以下简称“各单位”)根据工作实际,提前做好各项工作安排。各单位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切实做好放假期间两校区的值班安排和师生的安全教育与管理工作,落实学生假期请销假制度。

学生事务部和各二级学院要针对节日期间可能出现的问题,通过主题班会等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防溺水、防火灾、防交通事故、防诈骗、防食物中毒等系列安全教育。

)各单位要加强节日期间防火、防盗、安全保卫和保密工作,加强安全检查对两校区进出人员认真排查。放假前,各单位全面组织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须将门窗锁好,关闭电源,消除一切隐患,切实做好节日期间安全稳定工作。

)放假期间,各单位中层以下工作人员离昆的,须经单位负责人批准。中层及以上干部离昆须提前通过OA报校长批准,出国出境还须报董事长批准,并报党政办公室备案。辅导员离昆须报所在教学院院长或总支书记备案。各单位负责人、辅导员须保持手机畅通。学校将对干部离昆报备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放假期间公务车辆封存,确因工作需要继续使用的,需报分管校领导批准,并报党政办公室备案。公务车离昆,须报董事长批准,并报党政办公室备案。请车队将放假期间车辆值班安排及《封存车辆备案表》按要求签批,分别于2019910日(星期二和9月23日(星期一)10点前报党政办公室。

)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按要求认真做好值班记录。若有重大突发事件,须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值班人员安排详见校园网“学校公告”栏。学校将对两校区值班情况进行检查。

)各单位要加强师生员工遵纪守法教育工作,严禁酒后驾车,外出人员应注意人身安全。节日期间是公众活动及亲朋好友聚会的高峰期,少去人多拥挤的地方,避免感染传染性疾病。

三、两校区值班电话

学校24小时值班电话:0871-68301007(海源校区)

                         0871-67986345(杨林校区)

    传真:0871-68301155

四、请各单位接《通知》后,认真做好各项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封存车辆备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