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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疫情防控信息在线填报的通知

2020-02-18 阅读: 出处:党政办公室 作者: 编辑:陈琛

校内各单位、全体师生:

为进一步精准、高效、全面、扎实做好学校疫情防控信息统计和研判工作,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学校研发了“疫情防控大数据管理平台”,现就填报工作安排如下:

一、填报对象

1.学校教职工;

2.学校外聘教师;

3.具有云南师范大学商学院学籍的在校学生;

4.服务外包公司派驻学校工作人员、校内食堂、商铺常驻人员;

5.云南城市建设职业学院、应用科技学院借住或租住我校的教职工及其住校家属、外聘教师、学生。

二、填报时间

“疫情防控大数据管理平台”开放试运行时间是2020年2月18日12点。

填报对象在2月18日12点后登录平台完善个人基本信息。填报时间从2月19日开始起填,直至疫情防控解除,学校通知日止,于每天上午10点前登录平台填报,每天提交一次。如个人有重大疫情情况,请及时线下报告。

三、填报要求

1.每日信息填报是个人防疫健康档案,返校前学校将进行审核,若无防疫健康档案或档案不完整者,则不允许进校。

2.填报对象须本着对自己和他人健康安全负责的态度,如实填报所有信息,不得瞒报、漏报,一旦发现弄虚作假,将严肃追责处理。

3.请各单位务必通知到本单位每一位师生每天按时按要求填报,并对填报对象的信息填报情况进行跟踪管理和督促填报。教学事务部和各二级学院(部)负责外聘教师;后勤管理处、保卫处、车队负责服务外包公司派驻学校工作人员、校内食堂、商铺常驻人员;继续教育学院负责云南城市建设职业学院、应用科技学院。

4.教职工住校家属采用通行证方式进校。填报对象中因特殊原因不能正常填报者,也采用通行证方式进校。请涉及到需要使用通行证进校人员于2月25日前个人近期小一寸证件电子照及个人姓名、性别、某某教职工家属、联系电话等信息以家庭为单位发送后勤管理处,海源校区联系人卫娅,邮箱:82348240@qq.com;杨林校区联系人 李美玉,邮箱:745580368@qq.com。

5.在“疫情防控大数据管理平台”稳定运行之前,原要求的师生健康状况“日报告”制度,继续按原有渠道报送信息,报送内容维持不变。

四、填报说明

1.使用手机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进行填报。

 

2.具体使用方法,详见附件《疫情防控大数据管理平台填报指南》。

3.在试运行期间,各单位应注意收集各类人员对“疫情防控大数据管理平台”的使用反馈,以便学校进一步改进疫情信息收集工作。反馈意见请以单位汇总的方式与图文信息中心联系,联系人:李超。

附件:疫情防控大数据管理平台填报指南

 

云南师范大学商学院

               2020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