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学校教学安排,结合工作实际,经校务会研究决定,现将 2020 年暑期工作安排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期末考试安排
(一)第 20 周结束所有教学任务。公共课在课程结束周随堂考试,慕课的考试由学生根据各自的学习进度在规定时间内自行考试。
(二)集中考试工作时间安排:2020 年 7 月 17 日开始,具体考试安排另行通知。
(三)本学期成绩录入及下学期排课工作安排:
1.本学期成绩录入完成时间:2020 年 7 月 28 日。
2.下学期排课工作完成时间:2020 年 7 月 28 日
二、暑假放假及秋季学期开学时间安排
(一)在校生放(收)假时间:2020 年 7 月 25 日;8 月 29 日、30 日报到注册,8 月 31 日上课。
(二)教职员工轮休放假时间:7 月 28 日(因工作原因无法正常轮休假的部门除外);教职工暑期挂职锻炼相关事宜由人力资源部另行通知;全体教职员工收假时间:8 月 26 日。
三、工作要求
(一)教师放假前需按照教学工作要求完成阅卷、成绩登录、上报本学期教学总结及下学期教学准备等各项相关工作后方可离校。教师在假期应对下学期所授课程进行充分准备并备好课,开学后学校将组织检查教师的备课情况。
(二)各单位根据工作实际,提前做好各项工作安排。全体中层干部要进行轮值(具体值班安排另行通知)。各单位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切实做好放假期间的值班安排和师生的暑期安全教育与管理工作,确保假期间正常工作日有人员值班在岗。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按要求认真做好值班记录。若有重大突发事件,须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
(三)各单位要加强暑假期间防火、防盗、安全保卫和保密工作,对重点部位和安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各单位放假或轮休前,要整理好办公文件、档案,做好办公区域卫生和安全检查,关闭门窗,切断电源,消除一切隐患,切实做好暑假期间安全稳定工作。学校后保处在放假前要组织进行检查,对检查不合格的,须责令整改,整改完毕后方可离校。
(四)各单位要在放假前对照 2020 年度工作计划完成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学期工作计划,并上报暑期值班人员安排表。暑期有工作安排的单位同时上报暑期工作计划。
(五)放假期间,各单位中层以下工作人员离昆的,须经单位负责人批准;中层及以上干部离昆须报校长批准。离昆人员审批情况报人力资源部备案,中层干部离昆的还须报校长办公室备案。中层干部、辅导员在假期间须保持手机畅通。学校将对干部离昆报备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六)放假期间公务车辆封存,确因工作需要继续使用的,需报董事长批准;公务车离昆,须报董事长批准并报集团办公室 备案。
(七)任何学生社团、班级不得在假期间组织集体旅游。确实由于教学计划和工作需要组织集体活动的,需提前报学校审批备案。
(八)学生口要明确告知学生和家长离校注意事项、暑期居家防控需求、健康教育、康体锻炼指导等内容,确保离校学生底数清,返家行程可追踪,居家防控有指导,家校协同有反馈。
(九)放假期间,各单位要继续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继续严格执行师生健康日报制、暑期出入校门人员门岗查验、体温检测等防控措施。留校学生实行封闭管理,执行晨午晚三检,到校工作教职员工应尽量实行“两点一线”上下班模式。全体师生员工在暑期间应遵纪守法,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不去疫情高、中风险地区,不出国、出境,不跨省域长途旅行,不出入人员集聚场所,加强自我防护。收假返校前,按照学校有关收假返校疫情防控通知要求,提前做好返校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