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昆明城市学院

云南师范大学商学院关于2021年清明节放假的通知

2021-04-02 阅读: 出处:校长办公室 作者: 编辑:陈琛

校内各单位、全体师生: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27号)和《北京北方投资集团关于2021年清明节放假安排的通知》(北投发〔2021〕48号)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经研究,我校2021年清明节放假安排如下:

一、放假时间

2021年4月3日至5日,共计3天。

二、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根据工作实际,增强责任意识,提前做好防火、防盗、防泄密、防疫、防自然灾害等各项工作安排,切实做好节日期间安全稳定工作。遵守属地政府管理,做到文明祭扫,严防山林火灾,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二)各单位应及时将放假时间及相关安排通知到全体师生员工,并切实做好清明节假日期间师生的安全教育工作,及时掌握其去向动态及健康情况。

(三)根据《高等学校春季学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第三版)》技术要求,做好常态化疫情的防控工作,禁止出国、出境,禁止前往德宏州瑞丽市,原则上不前往与周边国家接壤的边境地区。减少人员集聚,加强自我防护,避免感染传染性疾病。放假期间,全体教职员工执行非必要不外出原则,因特殊情况确有离昆需要的,中层以下工作人员须经分管校领导和人力资源部批准;中层及以上干部须报校长批准并报人力资源部和校长办公室备案。学生按照非必要不离校原则进行管理,有外出需要的学生,要严格审批程序,并由二级学院做好跟踪管理。假期间,各单位要继续严格执行师生健康“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学生事务部、人力资源部、后勤保卫处提前做好节后师生返校的疫情防控工作。

(四)全体师生员工应遵纪守法,严禁酒后驾车、无证驾驶等行为。

(五)放假期间公务车辆封存,确因工作需要继续使用的,需报董事长批准;公务车离昆,须报董事长批准并报集团办公室备案。请车队将放假期间车辆值班安排及《封存车辆备案表》按要求签批,并于2021年3月31日前报校长办公室。

(六)清明假期,带班领导、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应按要求认真做好值班记录。若有重大突发事件,须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值班人员安排详见校园网“学校公告”栏。学校将对两校区值班情况进行检查。校领导、全体中层干部、学工系统所有成员手机须保持24小时开机。

(七)如上级部门有最新规定,学校另行通知。

三、两校区值班电话

学校24小时值班电话:

0871-68301007(海源校区)

0871-67986345(杨林校区)

  

 

                             云南师范大学商学院

                              2021年3月31日